2019年10月3日,巴西经济部发布第4.593号令,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大蒜或冷冻大蒜(葡语:alhos frescos ourefrigerados)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78美元/千克。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0703.20.10和0703.20.90。
1994年12月8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或冷冻大蒜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1996年1月17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巴西分别于2001年1月9日、2006年12月14日和2012年11月9日,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或冷冻大蒜发起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8年10月4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或冷冻大蒜进行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