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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关于摩托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修订及执行GB 15744-2019和GB34660-2017 有关要求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发布日期:2019-10-11    阅读:56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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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15744-2019《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19年7月29日发布,并将于2020年7月1日实施,替代 GB15744-2008、GB16486-2008(以下简称旧版标准)。

  GB34660-2017《道路车辆 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已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根据国家认监委〔2019〕15号《认监委关于调整摩托车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将GB34660纳入摩托车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

  2019年10月11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发布了《关于摩托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修订及执行GB15744-2019和GB34660-2017有关要求的公告》,修订了CQC-C1102-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摩托车》并制定了执行新版标准的实施方案,  具体如下:

  一、 主要修订内容:

  (一) 10.3条车辆一致性证书:修改了第3条内容,删除了上传COC证书的时限要求,增加了以便于执法和车辆注册部门查验的内容。

  (二) 修改了附件2:摩托车产品型式试验方案,增加了GB 15744-2019、GB 34660-2017 ;修改了相关备注内容。

  (三) 修改了附件3:型式试验依据标准及试验项目依据标准,增加了GB 15744-2019、GB 34660-2017 ;修改了相关备注内容;型式试验项目及要求增加了 GB 34660;并增加了备注。

  (四) 附件7 摩托车单车认证管理要求附表2增加了GB 15744-2019、GB 34660-2017 ;修改了相关备注内容。

  二、 标准实施方案:

  (一) GB15744-2019实施要求

  1、 自2019年10月1日起,认证委托人可按照GB 15744-2019进行燃油消耗量检测;

  2、 自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认证车型应按照GB 15744-2019执行;

  3、 对于已经获得旧版标准强制性认证证书的产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GB15744-2019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1年7月1日前完成;

  4、 对于在本标准实施之日(2020年7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变更。

  (二) GB34660-2017实施要求

  1、 自2020年1月1日起,新认证车型应按照GB 34660-2017,认证委托人可自愿申请提前实施;

  2、 对于已获认证的车型(在生产车),证书持有人应于标准纳入摩托车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后、下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向CQC提交认证申请、并接受实验室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认证证书。GB34660-2017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3、 对于在本标准实施之日(2020年1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变更。

  (三) 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超过暂停期3个月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予以撤销。

  三、 实验室备案

  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和CQC上报所具备相关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相关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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