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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产品伤害监测 营造安全生活环境

信息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9-11-21    阅读:67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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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什么是产品伤害?

  据新闻报道,2011至2017年,美国发生多起宜家“马尔姆抽屉柜”倾倒砸死儿童的事故。

  有人说,是孩子调皮;还有人说,是家长没照顾好孩子。

  经过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调查,原来这些事故与柜子的设计有直接的关系。按照美国标准ASTM F2057-14《衣物存储柜》规定,高于30英寸(76厘米)的衣物存储柜,必须进行固定,防止储物柜倾倒;在没有固定的情况下,也需满足一定的稳定性要求,以防止发生倾倒。而发生事故的柜子不满足此规定。

  也就是说,“马尔姆抽屉柜”才是这些事故的“罪魁祸首”!这就是产品伤害。

  产品伤害就是指在家庭、学校、体育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公共场所等使用或消费各类产品时,突然间或短暂地遭受到不可耐受的能量作用而导致的人体损伤。

  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供给市场、被人们使用或消费的东西。这里所说的产品指狭义的产品,即一般消费品,如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纺织服装;不包括食品、药品等广义的产品。

  2 产品伤害都有哪些诱因?

  从产品生产者的角度讲,当前科技水平还无法完全消除产品在设计、制造等方面存在的缺陷,还有某些企业只顾自身利益而放弃安全底线,主观和客观上为产品伤害的发生埋下隐患。

  从消费者的角度讲,严重缺乏产品安全知识、缺乏正确与合理使用产品的认知,以及不安全行为也是造成产品伤害的最大诱因之一,如购买产品前不了解产品安全知识、使用过程中不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过期使用、青少年未得到有效指导、不查阅政府部门产品质量监管信息等行为。

  3 产品伤害的危害性?

  产品伤害具有高发生率、高致残率等特征,其每年消耗着大量的国家卫生、医疗资源,给个人、家庭与社会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与精神负担。随着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品种类日益丰富,因使用产品造成伤害的事件也日益增多。在欧盟,每年非故意伤害死亡13万人,非故意伤害受伤3900万人,经济损失为2300亿欧元,而其中多数事故与产品伤害有关。在美国,每年与产品有关的死亡人数为2.2万人,受伤人数为295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7000亿美元。我国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全国产品伤害涉及的人数就有3055万人。产品伤害现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重要的公共安全问题。

  4 产品伤害可以预防吗?

  研究表明,许多产品伤害是有规律可循的,通过共同关注与努力,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并增强防范措施,大部分产品伤害是可以避免的!

  监管部门通过产品伤害监测,持续、系统地收集与产品相关的伤害数据,根据数据分析结果采取适当的防控措施,可以减少产品伤害。监测的方法主要包括设立监测哨点医院、社区、和学校采集信息、舆情分析、企业或消费者自主报送等。监测的作用是寻找与产品、环境、人群、成本、效益等因素相关的最优手段,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如政策制定、产品召回、标准制修订、宣传教育,对产品伤害进行预防和控制。

  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应认真查看标签内容,对没有标注厂家、厂址、联系方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等信息的产品,最好不够购买;使用产品时,应认真查阅使用说明、警示内容,在产品预期的条件下使用,避免不合理乱用。

  看一个经典的例子。据美国国家伤害监测电子系统估计,1992年全美医院急诊部门受理了大约25700例学步车相关伤害案例,受伤儿童大部分是从楼梯上摔下来的。之后,美国对学步车标准进行了修订,要求学步车宽度应大于室内门口标准尺寸36英寸,或具有能够防止从阶梯跌倒的功能设计。同时,加大了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工作。2005年,美国学步车伤害估计数下降到2600例,减少了近90%。

  5 如果出现产品伤害,我该怎么办?

  出现产品伤害,第一时间应及时寻求医院、消防等单位的救助。

  消除危险之后,对于已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消费者可与产品供应商协调解决,必要时可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为了防范伤害扩大,避免伤害再次发生,践行社会责任,消费者还可主动向产品伤害监测部门报送伤害信息。

  消费者如何报送产品伤害?

  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和部分省市相关单位都开通了产品伤害自主报送渠道。以广东省为例,消费者可以通过关注“广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在“办事窗口”菜单栏选择“产品伤害信息报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内容主要包括伤者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文化程度、职业等)、伤害基本情况(发生的原因、地点、过程等)、伤害临床特征(伤害部位、严重程度、临床诊断等)和产品相关信息(产品名称、致伤部件、品牌型号等)。工作人员将对每条报送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必要时通过电话回访、现场调查的方式进一步了解伤害事件,为分析确认伤害原因、及时进行有效监管提供支撑。

  6 我国产品伤害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我国与产品伤害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等。

  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明确提出“要在我国建立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和完善产品伤害监测系统,通过收集、统计、分析与产品相关的伤害信息,评估产品安全的潜在风险,及时发出产品伤害预警,为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及企业制定防范措施提供依据”。

  2014年原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监〔2014〕36号)提出了“建立准确、高校、全面的风险信息采集网络”、“构建科学、权威、规范的风险评估体系”的工作任务。

  我国市场监管部门已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初步建成了以监测哨点医院为基础的产品伤害监测系统,截至2018年底,已在广州、深圳、南京、厦门等17个地区设立了56家监测哨点医院,每年采集与产品相关的伤害信息超过10万例。截至2018年9月,共发布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产品消费预警29次;开展滑板车、婴儿学步车、弹射类玩具等缺陷调查54次,引发召回34次,产品伤害监测工作初显成效。但由于医院数量、布局、工作模式等原因,采集到的有价值的信息仍十分有限,消费者自主报送将对数据库进行极大的、有效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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