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9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标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标准AS/NZS 60335.2.24:2010的修订2版本(AMENDMENT 2:2018 of AS/NZS 60335.2.24:2010)。该修订版引入的变化主要涉及除冰淇淋机以外的所有制冷设备,针对已被识别的火灾风险情况对产品增加了一些重要的新要求,这些要求可能需要冰箱制造商对产品进行设计更改。从发布之日起有两年过渡期,A2:2018版将于2020年6月29日强制实施。
A2:2018版主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本标准引入IEC 60335-2-24:2010/A2:2017版并增加以下澳洲差异。
2.所有的制冷器具(冰淇淋机除外),它们的发泡剂必须包裹在厚度不小于0.2mm的金属或者防火等级达到5VA的塑料材料里面,这些材料上的开孔总面积不大于100cm2,如有孔距小于15cm的两个相邻开孔,每个的开孔面积不大于20cm2。
3.器具在1.1倍额定电压下工作时,电机运行电容的电压不能超过电容的额定电压。
4.运行电容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需要选用class 2或者class 3电容,且如果是class 3的电容必须是扁芯的长方体型;
(2)耐久性能满足class A等级;
(3)潮态测试环温为40°C±2°C,相对湿度93%±3%;
(4)潮态测试的周期要求满足21天。
5.删除了IEC标准30.2.101中关于冰箱产品上跟发泡料接触的非金属背板材料的防火测试要求。
操作影响:
即使A2:2018版要到2020年6月29日才强制,但按照EESS规定,从A2:2018版公布之日起,针对制冷设备(除冰激凌机以外)的新申请或续证申请,如果没有证据表明设备已符合AS / NZS 60335.2.24:2010(包括A1:2013和A2:2018),则安全证书有效期将受限制到2020年6月29日。如果该设备的合格测试报告已符合AS / NZS 60335.2.24:2010,包括A1:2013和A2:2018,则可获得5年整效期的安全证书。
之前已获证的制冷设备在证书有效期内仍保持有效可以继续销售,除非设备出现安全问题,否则证书可能会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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