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0/16号条例,批准烟酰胺核苷氯化物(nicotinamide riboside chloride)作为新型食品投放市场。主要修订如下:
将烟酰胺核苷氯化物列入实施法规(EU)2017/2470中建立的授权新型食品的清单中。该物质在指令2002/46/EC规定的食品补充剂中的限量为一般成年人每天300mg,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为每天230mg。含有这种新型食品的食品标签上的名称应为“Nicotinamide riboside chlor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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