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伤害监测是产品召回的基础,因为召回的前提是产品存在人身或财产伤害的风险。判断产品伤害风险的基础数据来源于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可以说,高水平的监测是高质量召回的前提。”蔡若夫表示。
作为全国目前唯一一个建立了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联合监测机制的省份,广东省在数据采集时效性、两部门风险会商、伤害数据的运用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对此,《产品安全与召回》特别采访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风险监管处副处长蔡若夫,剖析广东省如何打好产品伤害监测这张“王牌”。
(蔡若夫,法学博士,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风险监管处副处长。先后任职原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策法规处、产品质量监督处、伤害监测与风险管理处副处长,直属机关纪委副书记。从事打假、食品安全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多年。)
机构改革 经验继续传承
广东省召回工作与伤害监测与风险管理颇有渊源。早在机构改革之前,广东省级的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就由伤害监测与风险管理处负责,市县级的召回工作由质量监督科负责。机构改革后,虽然撤销了伤害监测与风险管理处,但设立了信用风险监管处,承担起产品伤害监测和风险管理等工作。广东省级的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由质量发展处负责,市县级由质量科负责。蔡若夫将这些年广东省召回管理工作取得的经验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缺陷产品召回必须与风险监测相结合。风险监测的发现有利于深入推进召回工作的开展。例如,2017年,根据原广东省质监局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风险专项监测结果,发现该产品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风险较高。在此基础上,原广东省质监局组织专家组开展评议,启动了缺陷调查。经过深入企业调查和舆情收集研判,发现监测信息涉及的电动车配充电器存在多种缺陷系电动车“行业通病”。为了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原广东省质监局联合广东省电动车行业商会,于2018年4月下旬发起了全省电动车行业缺陷充电器“零容忍”召回活动,备案召回电动车的充电器配件达426.56万件。
二是缺陷产品召回必须与产品伤害监测相结合。监测发现的典型伤害案例可引发更大规模的召回。例如,2018年根据产品伤害监测系统采集到的绞肉机伤害案例信息,经过组织专家初步研判和风险评估,判断绞肉机存在防护不足缺陷的可能性较大。通过市场购样、专家评估、实验室模拟和检测机构检测验证等程序和手段,确认当前市场流通的绞肉机存在防护不足或者易触电等缺陷,备案召回电动绞肉机及配件达62.9万件。
三是缺陷产品专家必须具备风险研判能力。蔡若夫强调,缺陷产品专家应该是熟悉标准、熟悉产品、熟悉检测程序的技术人员,应当有长期检测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产品质量安全敏感性,能较准确地判断产品伤害风险。通过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加强缺陷产品专家库的管理,着力加强专家风险评估技术能力建设,可以不断加强召回工作的有效性。2018年,通过专家风险研判,接线板在广东省内召回397万件,外省根据广东省的结论召回350万件。
稳步推进 策略实施并行
在产品伤害监测方面,广东省总的策略涵盖四个全面:一是全面将信息采集、数据处理、回访调查、伤害干预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标准或指南向全国其他省份进行全面推广。二是全面加大监测数据的利用范围和力度,如开展专题研究、发布伤害预警、加强安全监管、伤害统计及评估等等。三是全面实现监测哨点医院的科学合理布局,根据抽样原理与方便使总体数据具备统计学意义,能够及时反映广东省产品伤害总体情况。四是全面推动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制定数据接口格式标准,尽早将统一的伤害数据报送平台。
在具体实施方面,2017年7月,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质监部门与卫生计生部门联合机制,并下发《广东省质监局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产品伤害监测工作的通知》(粤质监[2017]89号,以下简称《通知》)。据蔡若夫介绍,《通知》下发后,全省各级质监、卫生计生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在建立信息交换和风险会商机制、开展数据统计调查分析、组织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产品伤害监测工作起步平稳、进展顺利。具体包含以下三方面:
一是开展宣传培训,搭建部门联动平台。每年联合举办广东省产品伤害监测培训班,为培养一支合格的产品伤害监测工作队伍打下良好基础。同时,积极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全省开展了100多场产品伤害风险交流活动,提醒消费者关注身边发生的产品伤害事件,提高社会参与度,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建立保障机制,提高监测有效性。广东省按照“构建协同工作机制、搞好顶层设计、加强业务培训、扩大监测覆盖面、完善信息报送方式、提升数据应用成效、提高信息化和大数据运用水平、推动法制建设”八项原则,构建联合工作机制,并积极落实相关保障。
首先,构建工作机制。市场监管与卫生健康部门就产品伤害监测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共享伤害监测数据、保障运行经费等工作进行会商并达成共识,初步建立产品伤害信息交换和风险会商工作机制。
其次,加强技术支撑。在广东省疾控中心、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WTO/TBT中心)建立产品伤害监测技术支撑机构,安排专项经费,并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建立以博士、主任医师、高级工程师为带头人的技术队伍,积极开展产品伤害数据整理、录入、统计、分析、调查等工作。
再次,开展工作督导。每年组织省级联合督导组对各地监管部门、疾控机构和监测哨点医院开展产品伤害监测工作督导和调研, 重点对牵头部门工作部署、疾控机构组织管理、监测哨点医院报告卡管理及填写质量等进行检查,反馈存在的问题。督导期间,组织各地单位相关人员就如何开展产品伤害监测、解决监测工作顺利起步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最后,落实经费和信息化保障。每年安排专门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在充分利用省疾控中心数据报送系统的同时,为保证数据及时处理和运用,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发了产品伤害数据处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监测哨点医院数据进行编码、类别匹配等功能,并对接局微信公众号、网站收集的产品伤害信息,提高数据处理能力。
三是开展统计分析加强数据运用。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充分发挥现有伤害监测系统的作用,对数据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和调查。
首先,数据采集稳步推进。按照《通知》要求,全省已在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地区布点产品伤害监测哨点医院10多家,数据采集由监测哨点医院当班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采集首诊患者的伤害信息,经各级疾控机构汇总至省疾控中心后,报送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进行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然后开展电话回访和案例调查等工作。
其次,分析调查进展顺利。经过对引起伤害的产品进行编码、归类,整理出产品伤害监测数据,在此基础上对产品伤害数据按产品类型、伤害发生原因、伤害性质进行统计和分析。根据统计分析结果,对涉及家用电器、儿童推车等产品的重点数据开展电话回访,采集到数百条产品伤害风险线索。
再次,成果运用初显成效。通过监测,初步查明广东省产品伤害前三位的产品分别是交通运输设备、家用日用品和家具,初步明确了搅肉机、电动自行车、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产品为重点监管对象,为下一步开展风险监测、缺陷产品召回、监督抽查、标准制修订等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通过探索开展对数据的分析和调查,促进技术团队不断提升数据运用水平,为下一步深入开展核心产品伤害案例调查、开展基于风险分析评估的伤害干预、风险防控等监管措施奠定基础。
改变模式 监管要向前推进
蔡若夫认为:“风险监管是现代化制度的一部分,体现了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核心是事前监管,要义是共建共治体系,共享治理成果,强调共建风险预防控制系统,共同治理伤害风险,让高质量真安全的产品惠及千家万户。”
共建共治共享,要求主管部门既要主动作为,又要积极发挥相关部门、企业、消费者、研究机构、基层社区和社会组织等治理主体作用,推动监测、分析成果的应用,形成风险治理闭环。蔡若夫表示,广东省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是细化质量共建。仅去年上半年,广东省监管系统根据风险信息开展的监督抽查涉及2487家企业生产的121类2575批次产品,开展风险监测涉及558家企业生产的19类416批次产品,开展风险调查76次和风险排查33次,累计处置企业173家,涉及货值4亿余元。
二是强化安全共治。根据风险监测结果,每个工作日向全省全体监管人员发送风险快讯,每周共享伤害监测报告。根据吸油烟机锐边割伤等风险分析结果, 完成风险调研工作,通过向京东商城平台发送函件、企业走访调研等方式,多次指导企业开展自主风险处置。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先后召开电吹风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会、电热水器安装与使用科普宣传活动、鞋类产品防滑性能技术研讨会等风险交流、分析和宣传等10余次;根据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专题监测召回了缺陷产品近400万件;根据伤害监测,召回缺陷绞肉机60多万件;根据防霉防蛀剂风险监测,开展了全省范围统一专项执法行动。
三是深化成果共享。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在原广东省质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燃气热水器CO中毒、马桶盖盖板砸伤等11类产品伤害信息,向省教育厅通报学生课桌安全风险。对伤害严重事故较多的燃气热水器、移动电源、儿童玩具、手机保护套等8种产品进行分析并开展风险交流、通报、发布风险提示等技术干预,发布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23条,推送微信文章45篇。在广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开展以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的科普讲座5期,涉及“春节产品安全风险与防范”“厨房设备安全”“儿童游乐设施安全与防护”等主题,形成稳定风险交流阵地。发挥宣传的引导作用,全省发放消费者安全资料数万份,发放《产品伤害监测指南》数千本,在数百个学校、社区监测点宣传区域张贴知识海报,提醒消费者关注身边发生的产品伤害,提高风险治理的社会参与度。
“广东省的现代化步伐较快、程度较高,反映在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在广东省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相对较早地导入了风险管理理念。目前广东省在质量监督领域正在大力推行系统性风险管理,建立现代监管体系。”蔡若夫表示,广东省正在努力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制,加强风险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处置等。把重点放在产品伤害监测系统、防控合作、预警通报、风险交流、缺陷产品召回等方面。
深刻反思 召回“路在何方”
据统计,自2016年开展召回工作,截至2019年11月22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监督指导全省316家消费品生产企业备案召回缺陷消费品近1292万件。其中2016年备案召回5.6万件,2017年备案召回537万件,2018年备案召回587万件,分别对儿童床护栏、电磁炉、玩具电源、电源适配器、移动电源、电热水壶、电热水器和水晶泥等8类64家企业72批次产品开展缺陷调查工作,召开技术分析会5次,指导生产企业自觉履行召回义务,主动备案召回缺陷消费品50批次、约161万件。
蔡若夫强调:“在风险社会里,政府不是万能的,市场也不是万能的。产品质量安全也一样,没有一个市场主体能够置身于风险之外,也没有一个主体能够独立抵御风险的袭击,需要导入公共管理理念,倡导风险社会的现代化治理。召回是现代化治理的一种有效制度,当务之急要做好三点。”
首先,要进一步健全我国的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实现用客观的数据和案例来反映消费品的安全情况,夯实召回工作的基础。
其次,要建立更为科学的风险分析系统和方法,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模型,论证得出令人信服的风险结论,对于风险程度高的消费品实施更为强硬的召回手段。
再次,营造良好、理性的消费观念和文化,加强法制建设,推动消费品安全法、产品召回立法,在法规制度层面,加大召回的惩罚以及赔偿力度,完善召回流程和方法,建立消费品召回保险,明确风险分析机构的职责,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完善召回网络。
(本文刊登于《产品安全与召回》2019年12月刊——人物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