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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大豆半纤维素用于食品的限量和使用范围要求

信息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发布日期:2020-03-04    阅读:40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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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8日,欧盟发布条例(EU) 2020/279,修订大豆半纤维素(E426,Soybean hemicellulose)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限量和使用范围要求,并修订(EC) 1333/2008号条例附件Ⅱ中相应内容,使用限量由“1500至30000kg”修订为根据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但不得再用于04.2.6(马铃薯加工产品)、05.2(其他糖果,包括口气清新甜食)等产品类别。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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