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0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918/QD-BCT号决议,继续对进口合金和非合金钢坯、合金和非合金钢条(含盘钢和钢棒)实施保障措施,具体措施见下表。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07.11.00、7207.19.00、7207.20.29、7207.20.99、7224.90.00、7213.10.10、7213.10.90、7213.91.20、7214.20.31、7214.20.41、7227.90.00、7228.30.10、9811.00.00。
措施实施阶段 | 钢坯(保障措施税) | 钢条(保障措施税) |
2020年3月22日~2021年3月21日 | 15.3% | 9.4% |
2021年3月22日~2022年3月21日 | 13.3% | 7.9% |
2022年3月22日~2023年3月21日 | 11.3% | 6.4% |
2023年3月22日 | 0(如无延期) | 0(如无延期) |
2015年12月25日,越南对进口合金和非合金钢坯、合金和非合金钢条(含盘钢和钢棒)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6年7月18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968/QD-BCT号决议,对进口合金和非合金钢坯、合金和非合金钢条(含盘钢和钢棒)实施保障措施。2019年8月22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605/QD-BCT号决议,对进口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0年3月16日,越南对进口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关注“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获取更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