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于2020年3月19日修订了CQC31-491102-2017《汽车节能认证规则》,具体如下:
一、修订内容:
(1)修订依据标准,GB 27999-2019代替GB 27999-2011,GB/T 18386-2017代替GB/T 18386-2005,GB 20997-2015代替GB 20997-2007;
(2)新增汽油或柴油燃料车型的燃油效率评价值应大于10%的规定;
(3)提高新能源乘用车的30 分钟最高车速、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百公里耗电量等节能评价指标,提高新能源客车的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续驶里程、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节能评价指标,提高新能源货车的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吨百公里电耗等节能评价指标;
(4)增加燃料电池汽车的系统、电堆体积比功率两项指标,细化区分燃料电池货车、客车、乘用车的续驶里程指标要求,删除关于新能源客车的电池系统总质量占整车整备质量比例指标要求。
二、实施要求:
(1)即日起,CQC将采用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
(2)证书换版工作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予以暂停,2021年3月31日后仍未完成换版的证书将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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