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1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46/2016/NTC/PFY/NR/2020号公告称,应中国生产商/出口商苏州如盛化纤有限公司(Suzhou Rusheng Chemical Fiber Co., Ltd)于2020年1月27日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Polyester Filament Yarn)启动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包括聚酯变形纱(税号:5402.3300)、全拉伸丝(税号:5402.4700)和多股纱线(税号:5402.6200),不包括彩色聚酯长丝纱线。本案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调查期间,涉案企业应以成本加运费价格(C&F)缴纳11.35%的现金保证金。调查机关预计于立案公告发布6~12个月内作出复审终裁。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15日内进行应诉登记,30日内提交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
地址:State Life Building No. 5,Blue Area, Islamabad
电话: +9251-9202839
传真: +9251-9221205
2017年8月26日,巴基斯坦开始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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