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9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0年第422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HFC混配制冷剂(西班牙语:mezclas que contengan tetrafluoroetano y pentafluoroetano y mezclas que contengan difluorometano y pentafluoroetano)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含有四氟乙烷和五氟乙烷的制冷剂征收离岸价7%的反倾销税,对含有二氟甲烷和五氟乙烷的制冷剂征收离岸价23%的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南共市海关编码3824.78.10和3824.78.90项下产品。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19年2月25日,阿根廷原生产与劳工部发布2019年第7号决议,应阿根廷企业FRÍO INDUSTRIAS ARGENTINAS S.A.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HFC混配制冷剂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该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2019年8月5日,阿根廷原生产与劳工部发布2019年第96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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