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烃制冷剂(Hydrofluorocarbon Blends)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不把从中国进口的氢氟烃(HFC)成分R-32(二氟甲烷)、R-125(五氟乙烷)和R-143a(1,1,1,-三氟乙烷)纳入氢氟烃制冷剂反倾销税令的征税范围。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3824.78.0020和3824.78.0050。
2015年7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烃制冷剂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824.78.0000和2903.39.2030。2016年6月2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烃制冷剂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9年6月18日,应the American HFC Coalition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烃制冷剂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2020年4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烃制冷剂作出反规避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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