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8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490/2020号公告,应阿根廷国内企业VMG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活塞式或压燃式发动机用冷却液泵或水泵(西班牙语:bombas para líquido refrigerante o agua para motores de encendido porchispa o compresión)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9月~2020年8月,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2020年8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413.30.90。
利益相关方可以登陆网站下载调查问卷,网址为www.argentina.gob.ar/cnce/。
2008年7月30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活塞式或压燃式发动机用冷却液泵或水泵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5月4日,阿根廷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设定离岸价(FOB)26.30美元/千克为最低限价。2010年1月29日,阿根廷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正式征收287%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2015年9月25日,阿根廷原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发布第1011号公告,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继续征收246%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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