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发布了“家用产品安全标准”下附件24的塑料产品技术标准。该标准将于2020年10月22日起生效。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成人日常生活中可能与皮肤直接接触的塑料制品,产品类型包括:垫子,例如厨房垫子、瑜伽垫等;鞋类,例如浴鞋、鞋垫、拖鞋等;其他塑料制品,例如手机套、耳机(仅限于与耳朵直接接触的耳机和头戴式耳机)、健身球、马桶座圈和类似产品。
但以下法规内的产品排除在外:食品卫生法、电器和家用产品安全管理法、儿童产品安全管理特别法。
(2)要求:
相关塑料产品须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 良好的做工;
• 化学要求(见下表);
• 应在每个产品或最小包装上带有不可磨灭和明显的标签(内容包括:型号、材料、尺寸、制造日期、制造商名称、进口商名称、国内制造商或进口商的地址或电话号码、制造国家和使用注意事项等)。
有害物质 | 限量 | |
重金属 | 总铅 | ≤300mg/kg |
≤90 mg/kg(油漆和表面涂层) | ||
总镉 | ≤75 mg/kg | |
邻苯二甲酸脂 |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 | ≤0.1%(总和)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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