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食药部第2020419号公告《食品及畜产品HACCP强制适用延期认证标准及程序》,主要内容如下:
(1)公告对象为HACCP强制认证实行日期(2020.12.1)前,提出因设施设备无法满足要求,申请需要整改期限的食品制造加工厂和肉食加工厂;
(2)今年12月1日起将执行食品第4阶段和畜产品第2阶段HACCP强制认证;
(3)为满足强制认要求,部分企业需要对设备设施等进行整改,对可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企业可延期1年时间认证(依据《食品及畜产品安全管理认证标准(食药部告示)》等4条第三款);
(4)延期程序为企业向韩国食品安全管理认证院提交HACCP延期认证申请,韩国食品安全管理认证院初步审核后向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提交审核认定,最后由韩国食品安全管理认证院向企业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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