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应墨西哥企业Agrogen, S.A.de C.V.和Metalúrgica Met-Mex Peñoles, S.A. de C.V.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中国的硫酸铵(西班牙语:sulfato de amonio)及中国含硫酸铵的混合物(西班牙语:mezcla NKS)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案件调查期间,原审终裁和反规避终裁确定的反倾销措施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3102.21.01和3105.90.99。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公布次日起的28个工作日内提交调查问卷、评述意见和证据,截止时间为到期日当天18:00。调查问卷可在经济部官网上下载、或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upci@economia.gob.mx索取。
2014年8月12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硫酸铵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10月9日,墨西哥对中国和美国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反倾销终裁,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0.0929美元/千克~0.1703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原产于美国的涉案产品征收0.0759美元/千克~0.1619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18年9月13日,墨西哥应该国国内企业Agrogen, S.A. de C.V.和Metalúrgica Met-Mex Peñoles, S.A. de C.V.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硫酸铵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2019年6月7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硫酸铵作出反规避终裁:对进口自中国企业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Wuzhoufeng Agricultural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的含硫酸铵的混合物征收0.0929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进口自中国其他出口商的含硫酸铵的混合物征收0.1703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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