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马来西亚能源监管机构(SuruhanjayaTenaga, ST)发布了新的能效要求。其中要点如下:
(1)根据ST(IP/JKSK/UKLE)100-09/01/1(74),能效报告不能使用ID声明信(差异声明信)来表示试验报告中未包含的其他型号。对于海关滞留的产品,ST将给进口商留有余地,让其在SIRIM进行验证测试,以供内部批准,直至2020年12月31日。
(2)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清单中新增强制性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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