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棉卷(Faced Glass Wool in Roll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有效期为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企业欧文斯-科宁(广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Owens Corning Guangzhou Fiberglass Co., Ltd.)反倾销税为14.60美元/公吨,其他生产商的反倾销税为400.23美元/公吨。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199010、70199090、70191900、70193900和70195900项下的产品。此次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片状的玻璃纤维棉。
2019年9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U.P. Twiga Fiberglas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棉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4月~2019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2016年、2016年~2017年、2017年~2018年及倾销调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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