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四氟乙烯(Polytetrafluoroethylene,简称PTFE)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出口至印度的棒、薄膜、管件、螺纹密封带等聚四氟乙烯制品存在规避聚四氟乙烯反倾销措施的行为,故建议对中国聚四氟乙烯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及有效期同样适用于聚四氟乙烯制品,即征收2637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7月27日截止。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46100项下的产品。
2004年7月27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四氟乙烯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5年10月17日,印度开始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无损害价格7.78美元/千克~8.50美元/千克与进口报关价(landed value)之间的差额部分。2011年8月24日,印度第一次延长对中国聚四氟乙烯反倾销措施的期限,征收2.48美元/千克~3.87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17年7月28日,印度第二次延长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的期限,继续征收2637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7月27日。2020年6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Gujarat Fluoro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四氟乙烯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审查中国的聚四氟乙烯是否经过改变即以聚四氟乙烯制品出口到印度以规避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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