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发布关于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和小功率电动机节能认证执行新版标准及规则要求的公告,修订了CQC31-461121-2009《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节能认证规则》,修订后规则为CQC31-461121-2021《电动机节能认证规则》,涉及类别号:701202,有关电动机产品节能认证执行新版标准及规则的要求如下:
一、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规则名称由《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节能认证规则》修改为《电动机节能认证规则》;
2.修改了认证产品的适用范围,包含三相异步电动机、单相异步电动机和无刷直流电动机(1);
3.增加了认证模式2:产品检验+获证后监督(2);
4.明确了认证单元划分原则,增加了工作原理、绕组材料和绝缘等级要求(3.1);
5.修改了检测单元划分要求(表1);
6.修改了申请认证提交资料要求,增加了提供自我声明信息(3.2.2);
7.修改了一般用途三相异步电动机认证基本要求,取消产品认证GB755要求(4.1.1);
8.增加了小功率电动机认证基本要求(4.1.3);
9.修改了送样原则和数量(表2和表3);
10.修改了认证依据标准,由GB 18613-2012修改为GB 18613-2020(4.3.1);
11.修改了检验项目和要求,检验项目取消功率因数,效率指标按照新认证标准要求(4.3.2);
12.修改了检验依据方法(4.3.3);
13.修改了检验时限,15个工作日改为30个工作日(4.3.4);
14.修改了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要求,转子用铝修改为转子导体材料(4.4);
15.修改了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取消了发热试验、功率因数项目和效率测试方法要求,增加了小功率电动机要求(附件1);
16.修改了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认证单元修改为产品类别(5.1.2);
17.减少了初始工厂检查人日数(表5);
18.取消了产品未获安全认证证书,增加人日数进行安全检查的要求(5.2)
19.明确了采用认证模式2获证的工厂,首次监督检查的人日数要求(7.1.2);
20.修改了监督抽样要求(7.4);
21.修改了产品描述格式(PSF461121.11);
22.调整文档结构及文字表述。
二、执行新版标准及规则的要求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21年6月1日起,CQC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2.获证后的监督检查依据有效证书所列标准版本进行。
3.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于2021年4月1日起,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CQC根据企业获证情况,依据实施规则和新旧版标准差异(见附件)制定换版方案,必要时补做差异试验,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4.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将于2022年6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22年9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旧版标准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撤销。
5.原类别号70120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和701213(小功率电动机)合并为701202(电动机)。
关注“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获取更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