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1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人造及合成短纤维纱线和缝纫线(土耳其语:sentetik ve suni devamsız liflerden iplikler (kesik elyaf ipliği))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通过柬埔寨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措施,决定对进口自柬埔寨的人造及合成短纤维纱线和缝纫线征收0.80美元/千克反倾销税(即中国涉案产品的普遍反倾销税率)。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5.08、55.09 (5509.52、5509.61、5509.91除外)、55.10 (5510.20除外)和55.11。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8年1月11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印度人造及合成短纤维纱线和缝纫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1月12日,土耳其开始对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印度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20年3月20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0/4号公告,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通过柬埔寨输入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2020年5月22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0/8号公告,对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印度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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