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2021年第8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粒状发泡聚苯乙烯(西班牙语:Poliestireno expandible en gránulo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决定对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征收离岸价(FOB)7.4%的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903.11.10和3903.11.2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
2020年5月26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2020年第72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粒状发泡聚苯乙烯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关注“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获取更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