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1年第9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镜、眼镜框和矫正视力眼镜(西班牙语:Anteojos de Sol, Armazones para Anteojos y Gafas (Anteojos) Correctoras o Pregraduadas)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案件调查期间,2019年第218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持续有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9003.11.00、9003.19.10、9003.19.90、9004.10.00和9004.90.10。
2011年4月6日,阿根廷前工业部工业和贸易委员会通过75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镜、眼镜框和和矫正视力眼镜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2年10月4日,阿根廷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开始征收13.09~16.88美元/件的反倾销税。2017年10月4日,阿根廷前生产部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2019年4月1日,阿根廷前生产与劳工部发布第218号公告,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对离岸价不高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7.10~9.31美元/件不等的从量税;其余涉案产品,征收154%的从价税。有效期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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