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2021年第70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粒状发泡聚苯乙烯(西班牙语:Poliestireno expandible en gránulos)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但该倾销未对阿根廷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因此决定终止反倾销调查,不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903.11.10和3903.11.20。
2020年5月26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2020年第7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粒状发泡聚苯乙烯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2021年3月29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2021年第86号公告,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征收离岸价(FOB)7.4%的临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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