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1-215号公告,依据企划财政部第877号令,继续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泰国和阿联酋的PET薄膜(PET)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2017年4月17日,韩国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泰国和阿联酋的PET薄膜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1年9月16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上述国家/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台湾地区为5.49%、泰国为3.19%~3.71%、阿联酋为7.98%~60.95%。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3920.62.0000和3920.6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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