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0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供人类食用的新鲜、冷冻、干燥和粉末状巨型芋头(Alocasiamacrorrhiza)的通知,强调根据《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3禁止使用巨型芋头(Alocasiamacrorrhiza)。根据《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这些植物、植物产品及其衍生物不得作为食品以任何形式进口出售。这一变化将会对来自所有国家的新鲜、冷冻、干燥和粉末状巨型芋头的进口商产生影响。该要求自2022年8月3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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