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1日,日本财务省和农林水产省发布第22号通告,该通告对出口到日本的有机农产品和有机畜产品的后工序管理,标识管理和管理人员认证提出要求,具体如下:
(1)出口至日本的有机农产品的收获、运输、分类、准备、洗涤、储存、包装和其他过程,应符合日本《有机产品农业标准》第4条关于后序管理部分的标准(农林水产省公告第1605号,2005年10月27日);
(2)对于出口至日本的有机畜产品,应符合日本有机畜产品农业标准第4条中的餐桌屠宰,拆解、分类、制备、洗涤、储存、包装和其他过程的管理标准(农林水产省公告第1608号,2005年10月27日);
(3)对标签信用等级要求和管理人员的要求:标签信用等级应符合日本要求,对有机农产品和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人员和国外生产过程管理人员应获得日本认可的认证技术要求等。
该通告要求于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关注“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获取更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