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5. |
通报标题:含汞产品法规修订条例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X]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2024年5月31日 [X]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2024年6月19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4年6月19日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取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https://canadagazette.gc.ca/rp-pr/p2/2024/2024-06-19/html/sor-dors109-eng.html (English) https://canadagazette.gc.ca/rp-pr/p2/2024/2024-06-19/html/sor-dors109-fra.html (French)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 ]其他:
说明:第G/TBT/N/CAN/687号文件(2023年1月3日)中通报的拟议修改内容已于2024年6月19日获得通过并公布成为《含汞产品法规修订条例》(“修订条例”)。 修订条例修改了《含汞产品法规》(“该法规”),以符合《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要求。该法规于2015年生效,禁止生产和进口含汞产品,但对没有可行替代品的必要产品(例如灯具、某些健康、安全和研究应用以及牙科汞合金)给予一定豁免。 修订条例: · 降低了一般汞禁令豁免灯具的许可含汞量限制,包括用于一般照明的直管荧光灯; · 增加了某些含汞产品的禁用日期,包括最常见的含汞灯具,以及过渡期后替换灯具的日期; · 取消了对加拿大不再使用的产品和豁免期已过产品的其他豁免。 · 扩大了该法规中认定的认证机构范围,将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安排的签署方包括在内。 对该法规的其他修订旨在明确法规文件的一些条款,如与标签、测试、报告和记录保存有关的条款。 修订条例自在《加拿大公报》第II部分上公布之日起一周年后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补遗理由:
[ ]评议期变更-日期:
[X]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2024年5月31日
[X]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2024年6月19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4年6月19日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脚注参考文件:1]:[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取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https://canadagazette.gc.ca/rp-pr/p2/2024/2024-06-19/html/sor-dors109-eng.html (English)
https://canadagazette.gc.ca/rp-pr/p2/2024/2024-06-19/html/sor-dors109-fra.html (French)
[ ]通报措施被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取1:
[ ]其他:
说明:第G/TBT/N/CAN/687号文件(2023年1月3日)中通报的拟议修改内容已于2024年6月19日获得通过并公布成为《含汞产品法规修订条例》(“修订条例”)。
修订条例修改了《含汞产品法规》(“该法规”),以符合《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要求。该法规于2015年生效,禁止生产和进口含汞产品,但对没有可行替代品的必要产品(例如灯具、某些健康、安全和研究应用以及牙科汞合金)给予一定豁免。
修订条例:
· 降低了一般汞禁令豁免灯具的许可含汞量限制,包括用于一般照明的直管荧光灯;
· 增加了某些含汞产品的禁用日期,包括最常见的含汞灯具,以及过渡期后替换灯具的日期;
· 取消了对加拿大不再使用的产品和豁免期已过产品的其他豁免。
· 扩大了该法规中认定的认证机构范围,将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安排的签署方包括在内。
对该法规的其他修订旨在明确法规文件的一些条款,如与标签、测试、报告和记录保存有关的条款。
修订条例自在《加拿大公报》第II部分上公布之日起一周年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