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Cells and Module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8501.71.0000、8501.72.1000、8501.72.2000、8501.72.3000、8501.72.9000、8501.80.1000、8501.80.2000、8501.80.3000、8501.80.9000、8507.20.8010、8507.20.8031、8507.20.8041、8507.20.8061、8507.20.8091、8541.42.0010和8541.43.0010项下产品。
2011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2年10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17年11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8年3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18年3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24年2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6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4年6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4/er0912_65892.htm
转载链接:http://www.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1810&type=1
关注“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获取更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