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
2. | 负责机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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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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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主动发布:内阁文件:消除海外建筑产品的障碍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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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标题:主动发布:内阁文件:消除海外建筑产品的障碍 【脚注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得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来提供。 说明:《建筑(海外建筑产品、标准和认证计划)修正法案》(《法案》)通过修订2004年《建筑法》(《法案》)来应对建筑和建设部门的竞争问题,以消除海外建筑产品进入新西兰建筑产品市场并在新西兰建筑中使用的障碍。实现方式如下: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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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主动发布:内阁文件:消除海外建筑产品的障碍
补遗理由:
[ ] 评议期变更日期:
[ ] 通过的通报措施日期:
[ ] 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
[ ]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 ] 最终措施文本可从以下地址获取1:
[ ] 通报措施撤回或撤销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则相关编号为:
[X]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已变更,文本可从以下地址获取1:
实施该等提案的法案已被提交给新西兰众议院。可从以下网址获得:
https://www.legislation.govt.nz/bill/government/2024/0076/latest/LMS986756.html?search=y_bill%40bill_2024__bc%40bcur_an%40bn%40rn_25_y&p=1
对2004年《建筑法》修正案的最终设计需遵循议会程序。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 ] 发布的解释性准则和文本可从以下地址获取1:
[ ] 其他:
【脚注1】:该信息可以通过包括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获得最终/修改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来提供。
说明:《建筑(海外建筑产品、标准和认证计划)修正法案》(《法案》)通过修订2004年《建筑法》(《法案》)来应对建筑和建设部门的竞争问题,以消除海外建筑产品进入新西兰建筑产品市场并在新西兰建筑中使用的障碍。实现方式如下:
• 规定建筑和建设部门可发出通告,认可海外标准和标准认证计划
• 简化可与《建筑规范》相符的可接受解决方案和验证方法中引用的可使用的国际标准
• 要求建筑许可机关接受根据海外产品认证计划认证并经商业、创新和就业部(MBIE)行政长官通知承认的建筑产品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