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对进口涂布纸或纸板征收为期3年保障措施税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5-09-23 阅读:668次
2015年9月11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印尼决定自2015年9月7日起对进口涂布纸或纸板(不包括高光泽印刷纸和钞票纸)加征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2015年9月7日~2016年9月6日)为9%,第二年(2018年9月7日~2017年9月6日)为7%,第三年(2017年9月7日~2018年9月6日)为5%,但印度、中国台湾等102个发展中国家(地区)不包括在内。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10.13.11.00、4810.13.19.00、4810.13.91.90、4810.13.99.90、4810.14.11.00、4810.14.19.00、4810.14.91.90、4810.14.99.90、4810.19.11.00、4810.19.19.90、4810.19.91.90、4810.19.99.90。
2014年6月,印尼对进口涂布纸或纸板(不包括高光泽印刷纸和钞票纸)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5年6月,印尼对此案作出产业损害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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