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标准新政影响我国百亿出口
信息来源: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2015-05-27 阅读:718次
据悉,为进一步打击劣质商品和质量违法行为,近期苏丹方面要求,从2015年7月1日起进口产品必须符合苏丹标准,不符合苏丹标准的产品将被退运。为维护我国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与苏丹进出口监管总局进行了磋商,要求苏丹承认中国标准。经过双方协商,苏方同意第一步仅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实施上述要求,涉及450个苏丹标准;其余产品同意中方要求,继续按照中国标准组织生产。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中国出口苏丹的货物总额近4亿美元(宁波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近25亿元。全年将有货值百亿元的出口苏丹货物受到苏丹标准新政策的影响。
提醒出口企业,按照国际惯例,进口国有权利要求进口商品符合该国标准,进口商或出口商有义务提交标准文本,确保商品按照标准生产。我国企业在与苏丹客户签署贸易合同时,要主动向外商索取有关标准及其文本,按照苏丹标准组织生产。企业要重视苏丹标准新政,提早做好准备,在新政实施之前完成出口货物在苏丹的清关手续,避免陷入贸易纠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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