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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含双酚A食品包装材料须谨慎

信息来源: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2013-01-11    阅读:6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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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法国参议院通过一项法案,“禁止生产、进口、出口和经营所有含双酚A成分的食品包装”。根据这项法律,法国定于2015年全部食品包装禁止使用双酚A。该法案作为No:2010-729法令的修订案,将对双酚A的禁令从婴儿用瓶扩充到所有的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其详情包括:暂停包括任何“直接与食品接触”的包装、容器和器皿;该项暂停将自法案颁布的下月的第一天生效(针对0~12个月的婴儿和1~3岁的儿童);针对其他的包装材料和器皿将自2015年1月1日生效;所有与食品接触的含有双酚A的包装应有健康警告以防止其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儿和幼童;法国公共健康法典将加入禁止在奶嘴和牙胶中含有双酚A。据悉,法国政府将在2014年7月1日前向法国议会提交一份替代双酚A的可行性报告。
        双酚A,也称BPA,在工业上双酚A被用来合成聚碳酸酯(PC)和环氧树脂等材料,多被用于制造塑料(奶)瓶、幼儿用的吸口杯、食品和饮料罐密封内衬。动物实验显示,双酚A对大脑和神经系统有害。另有研究发现,这种化学物质或致冠心病和生殖系统疾病。欧盟认为含双酚A奶瓶会诱发性早熟,从2011年3月2日起,禁止含生产化学物质双酚A的婴儿奶瓶。其他国家对双酚A也持谨慎态度,据了解,加拿大政府早前已采取预防措施,减少婴幼儿接触双酚A;美国出台相关草案,重点关注对双酚A毒性评估的研究。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生产企业和外贸采购企业:及时关注食品包装材料的标准更新,进行合理的工艺设计改进,确保产品符合安全标准。与客户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根据对方要求做好应对措施。同时,检验检疫部门将密切关注有关国家食品包装材料标准更新,确保产品顺利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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