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韩国修订有害化学物质法规(TCCL)下的2个物质清单和GHS分类清单。其中,有5个物质添加到有害化学物质清单,一个物质添加到观察化学物质名单,3个新物质添加到GHS分类列表中。
被加入GHS分类列表中的三种物质分别是:(1)三苯基硫和2-(三氟甲基)苯1:1的反应物及该反应物含量大于等于25%的混合物;(2)2,2,3,3,4,4-六氟-4-[(三氟乙烯基)氧基]丁酸和甲基酯均聚物的水解产物及水解产物含量大于等于25%的混合物;(3)N,N´-双(4-氨基苯基)-N,N´-二甲基乙二胺及其含量大于等于25%的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