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土耳其环境与城市规划部(MoEU)已经公布了首批优先物质清单,将由政府部门对其进行风险评估。该物质清单囊括了131种物质,包括双酚A,三氯乙烯,甲醛,丙烯腈,醋酸乙烯和苯乙烯。
土耳其2008年发布的化学品库存和控制法规要求新化学物质和现有化学物质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在2011年3月把相关情况通报给政府部门。数据要求取决于一种物质被处理或生产数量是否在1-1000吨,或是1000吨以上。该法规还要求生产这些优先物质库存的部门,需对这些物质予以特别重视,因为它们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关于清单中的优先物质,有关部门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的信息,这些物质必须进行风险评估。
根据所提交的公告,有关部门出台了两类物质的库存,一类是高产量(HPV)物质,生产数量超过1000吨/年,更新的版本中包含597种物质,另一类是低产量物质(LPV),年产量在1-1000吨之间,其包含了2886种物质。
MoEU根据法规第13和14条要求,对所制定的物质库存暴露标准进行了审查。这些法规条款如下:
【第13条】
(1)有关部门应制定并公布物质或物质组的优先级清单,需注意这些物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构成的潜在危害,根据法规第7、8条规定,这些危害信息需由生产和制造商提供。
(2)在制定有限清单过程中,需考虑以下因素:
a)物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b)人类和环境暴露于物质
c)物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的数据不足
d)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下进行的研究,而土耳其也是其中一方
e)针对危险物质的其它国家立法
(3)如果这些物质具有慢性毒性影响,特别是致癌,有生殖毒性或致突变的,或者会加剧造成这些影响的,或者被怀疑会造成这种影响的,那么需对这些物质予以特别重视。
【第14条】
(1)根据第13条第1款规定,有关部门需对列入优先清单中的物质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这个首要的风险评估,物质的制造商或进口商根据法规第7、8条提供物质的相关信息,在有关部门指定的程序范围内,提出书面申请,在清单公布后,指定的时间内,应当提交所要求的信息或额外的测试结果。
大部分列入清单的物质是高产量物质库存而不是低产量物质库存,这些被列入清单的物质在未来将会受到法律的控制,这将引入更加严格的管控机制,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它们对健康和环境风险。因为这份清单是命名为“首批优先物质清单”,将来会出现另外几批物质清单。各企业要提前做好准备,因为根据法规第14条,生产商或制造商发现有物质被列入优先清单内,可能会被有关部门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补充额外的信息或者测试结果。
详情参见:
http://www.csb.gov.tr/dosyalar/images/file/1_onceliklist201207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