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4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经济部”标准计量检验局发布G/TBT/N/TPKM/118号通报:根据“商品检验法”的公告。
车用儿童保护装置从2002年7月1日起就已实施强制性检验。标准计量检验局(BSMI)将采用与UN/ECE R44第2版修订协调一致的,经修订的CNS 11497“车用儿童保护装置”(2010年6月7日颁布)作为新的测试和检验标准,代替现行的CNS 11497(2001年12月31日颁布)。标准计量检验局提议,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在进口或投放市场时,检验范围覆盖的车用儿童保护装置必须遵照经修订的CNS 11497。车用儿童保护装置的合格评定程序是产品验证登录(RPC)。
该通报拟批准日期待定,拟生效日期为2012年7月1日,评议截止期为通报之日起60天。
更多详情参见: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2/tbt/TPKM/12_0592_00_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