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童装安全指令(Drawstrings on Children’s Clothing),童装上的绳带可能缠绕儿童颈部并致死,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近日出台童装绳带的相关规范,规定生产及销售有绳带的童装必须符合美国的《儿童上衣的绳带安全规范》(ASTM F1816-97: Standard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Drawstrings on Children’s Upper Outerwear)以及欧盟童装安全指令(EN 14682:2007: Safety of Children’s Clothing – Cords and Drawstrings on Children’s Clothing -Specifications)的标准。
此规范遵循自愿原则,是为了让生产者及销售者对童装的装饰部件,如,束带、肩带以及腰带等提高警惕。此规范有以下几个要点1.帽子、领子:刚出生的婴儿至7岁儿童的衣物不应有任何绳带,如有蝴蝶结,长度不应超过75毫米。7岁至14岁儿童,外衣不应有束带,应使用拉链或纽扣代替,其他装饰部件的长度不应超过75毫米。2.腰间/下摆:腰间或下摆上的绳索长度不应超过75毫米,且由衣服纵向中线处缝制,并且绳索应固定绳头,而绳尾不应有绳结或者绳套,以免钩住或缠住其他物品。如衣服长度超过脚踝,衣服绳带应必须缝住或者将其固定住。
虽然此规范遵循自愿原则,但企业应按此规范生产及出口至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