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更换外包装值得关注
信息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日期:2010-08-13 阅读:593次
近日,黄岛检验检疫局对一批出口英国的脱水蔬菜进行口岸换证核查时,发现该批货物外包装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与单证不符,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是货主擅自更换了货物外包装。该局立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及出口口岸查验相关规定判定该批货物不合格并进行立案调查。
出口货物擅自更换外包装现象时有发生,仅今年7月份黄岛局就连续查获两起。造成该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因搬运、装箱雨雪天气等造成对外包装、标识的损坏,或因使用劣质的外包装,导致在运输途中包装变形或破损。二是国外收货人或贸易公司为防止商业秘密暴露,在货物发运前要求临时更换外包装。三是由于同一品名货物食品级相关标准要求远远高于工业级,一些不法企业会冒险将带有“工业用途”标识的外包装更改为标有“人类食用”标志的外包装。
针对上述问题,黄岛局专业人士建议,应采取如下措施防范:一是利用各种途径,向企业宣传出口口岸查验的相关规定,并对企业使用外包装要求进行现场指导;二是加强与产地局沟通,掌握出口企业的经营和诚信情况,联合执法和监管,规范企业行为;三是全面了解货物情况,加大对可疑货物的查验力度,提高对货证不符问题的敏感性。;四是敦促企业加强对货物外包装的管理以及对运输过程的控制,切实确保货物外包装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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