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7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G/TBT/N/JPN/334号通报:“关于燃气设备和器具技术要求的省颁条例”、“关于液化石油气(LPG)设备和器具技术要求的省颁条例”,以及“关于经济产业省管辖的指定维修产品的省颁条例”。
燃气式组合室内取暖器和热水器将被包括在根据“关于燃气设备和器具技术要求的省颁条例”、“关于液化石油气(LPG)设备和器具技术要求的省颁条例”,以及“关于经济产业省管辖的指定维修产品的省颁条例”指定的“燃气快速热水器”的范围内。
该通报的拟批准日期为2010年10月,拟生效日期为2011年春季-夏季。通报评议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