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部(USDA)已出台部分进口食品的新政策,自2009年6月22日起,美国进口含有少量肉类、禽类肉、加工过蛋类成分的食品需要获得美国农业部动物和植物健康检验部(USDA APHIS)签发的新的进口许可证。
2009年1月30日,基于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部(USDA FSIS)的提议,美国农业部动物和植物健康检验部、兽医部(VS)取消了一些原属USDA FSIS免检的含少量肉、禽类肉、加工过蛋类成分食品的进口许可证。同时,兽医部暂停发放对这些原属USDA FSIS免检的进口食品的许可证。
新政策规定, 所有向美国农业部动物和植物健康检验部提交的对含有少量肉类、禽肉、加工过蛋类成分的进口食品的许可证的申请,要首先通过食品安全检验部的审阅批准,以确保其肉类、禽类、蛋类成分符合加工条件,保证这些成分的安全性的前提下,方可获得动物和植物健康检验部的新进口许可证。
新政策生效前从3月19号到6月22日,食品进口商被给予90天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在6月22日前马上要失效的进口许可证,动物和植物健康检验部会给予90天的延期。但在6月22日之后失效的进口许可证,进口商必须按照新规定的要求提交新许可证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