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修订犬类进口检疫条件
信息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日期:2009-05-19 阅读:888次
新加坡近日发出G/SPS/N/SGP/37号通报,新加坡农食及兽医管理局(AVA)基于国内狂犬病(rabies)疫情及其控制进展对狂犬病风险进行了一次风险评估,规定除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及爱尔兰四个国家的猫犬免除检疫要求外,其它所有国家的猫犬都要求抵达新加坡时,接受狂犬病疫苗注射及30天的隔离检疫。并将猫犬进口条件由当前的两类增加为四类。此次修订采纳了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标准,目的在于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估进一步缓解地方风险。
该修订条件的拟批准日期为2009年7月1日,拟生效日期为2010年1月1日。
本文包含附件,您需要
登录后,才能查看此附件内容!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先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