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9年3月份,WTO主要成员共向WTO通报了259项技术性贸易措施,比2月份增加34.2%。其中,技术性贸易壁垒通报175项,比2月份增加86.2 %;动植物卫生及检验检疫措施84项,比2月份下降15.2%。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和韩国共通报技术性贸易措施80项,占3月份WTO各成员通报技术性贸易措施总数的 30.9%。
现将与我出口产品相关的主要通报汇总并摘要如下:
一、欧盟
(一)《修订关于限制销售和使用灯油和烤架打火机液体的理事会指令76/769/EEC的附件I的委员会决议草案》(G/TBT/N/EEC/253)
该草案将对供应普通公众的,标示为R65或H304的灯油和烤架打火机液体的销售强制执行某些标签和包装要求。该草案将不迟于2010年12月生效。
(二)《修订关于供人类食用的果汁和某些类似产品的理事会指令2001/112/EC的委员会指令草案》(G/TBT/N/EEC/254)
该草案对果汁采用了最低白利糖度标准,简化了对列表中由浓缩物制成的18种果汁最低质量要求的测试。草案拟于2009年7月批准。
(三)《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肥料的法规(EC) No 2003/2003,使其附件I、III、IV和V适应技术进步的委员会法规草案》(G/TBT/N/EEC/255)
该草案一是允许硫酸镁与微量营养素肥料结合使用,并且将硫酸镁或氧化镁添加到磷矿粉肥中;二是阐明了附件III中关于控制硝酸铵肥料高含氮量的通用措辞;三是采用一套欧洲标准取代附件IV中现行的分析方法;四是延长经认可的实验室获得授权的最终期限。该草案拟于2009年8月批准,2009年9月生效。
(四)《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将氮作为一种活性物质包括在其附件I中的委员会指令草案》(G/TBT/N/EEC/256)
该草案将氮包括在欧洲共同体活性物质的肯定列表中,该物质可以在生物农药产品中使用。该草案拟于2009年6月底批准,2011年9月1日生效。
(五)《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将杀鼠迷作为一种活性物质包括在其附件I中的委员会指令草案》(G/TBT/N/ EEC/257)
该草案将杀鼠迷包括在欧洲共同体活性物质的肯定列表中,该物质可以在生物农药产品中使用。该草案拟于2009年6月底批准,2011年7月1日生效。
(六)《2009年3月17日的委员会决议,要求各成员国确保含有生物农药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不得投放市场》(G/TBT/N/EEC/258)
欧盟临时性决议要求各成员国确保消费品不包含未经授权的生物农药富马酸二甲酯(DMF)。该决议将迅速正式通过。
(七)《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EC) No 1907/2006(REACH)的附件XVII的委员会法规草案》(G/TBT/N/EEC/259)
该法规草案修订了REACH法规的附件XVII,此附件列出了所有限制生产、投放市场和使用的危险化学物质和混合物。该修订将已经根据指令76/769/EEC采用的限制编入REACH法规的附件XVII中,指令76/769/EEC将于2009年6月1日由REACH法规撤销。该法规草案拟于2009年6月批准,2009年7月生效。
(八)《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纺织品的名称和相关的纺织品标签的法规提案[COM(2009)31最终版]》(G/TBT/N/EEC/260)
法规提案规定了使用纺织品名称和相关的纺织品标签的规则,以及关于二组分和三组分纺织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分析的规则。该法规提案预计将于2009年第四季度或2010年第一季度批准,并于批准后一个月左右开始生效。
(九)《关于批准在食品上做出除涉及降低疾病风险及儿童发育健康之外的健康声明的委员会法规草案》(G/TBT/N/EEC/261)
该法规草案规定,除了涉及降低疾病风险及儿童的发育健康的声明外,批准在食品上做出健康声明。
二、美国
(一)《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摩托车头盔》(G/TBT/N/USA/457)
美国交通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提议修订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第218项关于摩托车头盔的标准。该修正提案对现行要求进行修订并采用附加要求以减少新式头盔的误导性标签。其它的修订包括:规定头盔固定系统的准静态负载应用率;规定测试速度和容限,并且去除落差的要求,修订头盔减震试验;规定头盔检验规范的容限;修订尺寸标签的要求和交通部(DOT)符号的位置;纠正标准中的图7和图8。
(二)《控制由新机动车辆和新机动车辆发动机产生的空气污染;要求在2010年及以后,在公路上使用的超过14,000磅的重型发动机安装车载故障诊断系统的法规;修订有关14,000磅以下的柴油公路重型车辆车载故障诊断系统要求:最终规则》(G/TBT/N/USA/ 238/Add.2)
本最终规则要求制造商安装车载故障诊断系统,监控排放控制组件的运行,并提醒车辆驾驶员任何探测到的需要维修的排放系统故障。其还要求制造商向维修保养行业提供在必要时对车载故障诊断系统及相关的发动机排放组件进行维修保养的的信息。最后,本最终规则修订了有关14,000磅以下的重型车辆柴油发动机的某些现行的车载故障诊断系统的要求。该法规拟于 2009年4月27日生效。
(三)《弗吉尼亚州行政法规 (VAC)30-200-10:认可的适合于全地形车和摩托自行车的头盔》(G/TBT/N/USA/458)
该法规规定了经认可适合于全地形车驾驶员使用的头盔的规范,以及在地方法令要求时,适用于摩托自行车驾驶员头盔的规范。
(四)《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空气制动系统,法规制定提案通告》(G/TBT/N/USA/459)
美国交通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将带有防抱死制动系统的拖车须配备外部防抱死故障指示灯的要求延长了18个月至2011年3月1日,且这项要求可能成为一项永久性要求。
(五)《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后视镜,法规制定提案预告》(G/TBT/N/USA/460)
美国交通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开始对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第111项关于后视镜的法规进行修订。
(六)《蔬菜进口法规:部分免除新鲜西红柿最低等级要求的规则提案》(G/TBT/N/USA/461)
根据西红柿进口法规,美国农业部农产品销售局提议部分免除西红柿的最低等级要求。
(七)《能源政策与节约能源法案要求的公开某些家用电器及其它产品能耗和用水量的规则(电器标签规则),法规制定提案预先公告》(G/TBT/N/USA/151/Add.4)
美国《能源独立和安全法2007》第325条规定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有权颁布消费电子产品能效标签规则,包括电视机。联邦贸易委员会现征求是否应对电视机及其它消费电子产品要求能效标签的意见。
(八)《允许直接添加到供人类食用的食品中的添加剂;维生素D2》(G/TBT/N/USA/462)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正在修订食品添加剂法规,规定了维生素D2作为在大豆基食品中的营养增补剂的安全效用。 该修订的批准和生效时间为2009年3月16日。
(九)《含铅的儿童用品:关于委员会确定或排除的程序和要求的最终规则》(G/TBT/N/USA/447/Add.1)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布一项关于下列要求的程序和要求的最终规则:委员会确定某种商品或原料,或特定的材料或产品中的含铅量不超过《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第101(a)项规定的铅含量限量,或虽然超过铅含量限量,但不会导致人体对铅的吸收或对公众健康安全具有任何其它不利影响。该规则于2009年3月11日生效。
(十)《非处方皮肤保护药品标签的行业指南草案的有效性》(G/TBT/N/USA/293/Add.2)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宣布了标题为“非处方皮肤保护药品”行业指南草案的有效性。本指南连同相应的所要求的标签一起阐明了所允许的活性成分组分。
(十一)《恶唑菌酮(famoxadone):杀虫剂许可限量》(G/SPS/N/USA/1903)
本最终法规规定以下作物内/表恶唑菌酮(famoxadone,3-anilino-5-methyl-5-(4-phenoxyphenyl)-1,3-oxazolidine-2,4-dione)的残留限量:蔓越莓亚组:10 ppm;芫荽叶:25.0 ppm;球茎洋葱亚组3-07A:0.45 ppm;青洋葱亚组3-07B:40 ppm;菠菜:50 ppm;叶类蔬菜, 不包括芸苔类,4组,不包括菠菜:25 ppm。该法规批准和生效日期为2009年3月4日。
(十二)《丙苯磺隆(Propoxycarbazone):杀虫剂许可限量》(G/SPS/N/USA/1904)
本最终法规规定以下作物内/表丙苯磺隆(Propoxycarbazone,methyl2-[[[(4,5-dihydro-4-methyl-5-oxo-3-propoxy-1H-1,2,4-triazol-1-yl)carbonyl]amino]sulfonyl] benzoate)及其Pr-2-OH代谢物methyl2-[[[(4,5-dihydro-3-(2-hydroxypropoxy)-4-methyl-5-oxo-1H-1,2,4-triazol-1yl)carbonyl]amino]sulfonyl] benzoa te的混合残留限量:草料:20 ppm;干草:25 ppm。该法规批准和生效日期为2009年3月4日。
(十三)《戊唑醇(Tebuconazole): 杀虫剂许可限量》(G/SPS/N/ USA/1906)
本最终法规规定以下作物内/表丙戊唑醇(Tebuconazole),alpha-[2-(4-Chlorophenyl)ethyl]-alpha-(1,1-dimethylethyl)-1H-1,2,4- triazole-1-ethanol的残留限量:收获前/后甜樱桃;收获前/后酸樱桃:5.0 ppm。该法规批准和生效日期为2009年3月4日。
(十四)《芽孢杆菌分株J(Bacillus Mycoides Isolate J):临时免除许可限量的要求》(G/SPS/N/USA/1908)
本最终法规规定,当按良好农业规范使用时,临时免除山核桃、马铃薯、甜菜、番茄、胡椒内/表芽孢杆菌分株J (Bacillus Mycoides Isolate J)的残留限量。该法规批准和生效日期为2009年3月11日。
三、加拿大
(一)《纺织品标签和广告条例修订提案》(G/TBT/N/CAN/259)
该提案拟修订纺织品标签和广告条例(TLAR)第26条,将通用纤维名称“性聚烯烃纤维”和“PLA”及其相关定义增加到纺织品标签和广告条例(TLAR)第26条通用名称列表中。实施日期未定。
(二)《机动车辆安全法修订提案(电子稳定控制系统)》(G/TBT/N/CAN/260)
该提案拟修订机动车辆安全法一览表IV,提出一个新的加拿大机动车辆安全标准,名称为“电子稳定控制系统”,要求2011年8月31日以后新生产的轻型车辆(车辆总重小于4536千克的车辆)安装电子稳定控制(ESC)系统。实施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
(三)《拟定最大残留限量:甜菜宁(PMRL2009-07)》(G/SPS/N/CAN/382)
加拿大卫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PA)发布通报,规定了甜菜宁在甜菜根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实施日期未定。
(四)《关于允许在面包、面粉、全麦面粉、其他烘焙面点、中使用磷脂酶A2的临时性许可》(G/SPS/N/CAN/383)
加拿大卫生部拟修订《食品和药品法规》,在符合良好生产规范的前提下,允许在面包、面粉、全麦面粉、其他烘焙面点中使用磷脂酶A2。实施日期为2009年2月28日。
(五)《拟定最大残留限量:赛座灭(PMRL2009-10)》(G/SPS/N/CAN/384)
加拿大卫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PA)发布通报,规定了赛座灭在胡萝卜块根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实施日期未定。
(六)《拟定最大残留限量:氟菌唑(PMRL2009-11)》(G/SPS/N/CAN/385)
加拿大卫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PA)发布通报,规定了氟菌唑在草莓、葫芦科植物等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实施日期未定。
(七)《拟定最大残留限量:氟氯氰菊酯(PMRL2009-01)》(G/SPS/N/CAN/386)
加拿大卫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PA)发布通报,规定了氟氯氰菊酯在生菜叶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实施日期未定。
四、日本
(一)《可插式混合动力车辆排放/燃料效率测定方法摘要》(G/TBT/N/JPN/295)
日本国土交通省发布通报,规定了测定可插式混合动力车辆排放/燃料效率的方法。该通报内容的拟批准和生效时间为2009年6月。
五、韩国
(一)《高卡路里和缺乏营养的儿童特别喜爱食品营养标准草案》(G/TBT/N/KOR/205)
该草案将儿童特别喜爱的食品分类到“适合于快餐”和“适合于膳食”之中,并制定关于“高卡路里和缺乏营养的儿童特别喜爱的食品”的营养标准。该草案的拟生效时间为2010年1月1日。
(二)《<电器安全控制法案>修正提案》(G/TBT/N/KOR/206)
为了根据危险程度对电器应用不同的安全管理,韩国政府采用了“电器产品自律安全认证体系”,并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同现行的“电器产品安全认证体系”同时运作。高危险性的电器产品属于安全认证范围的产品,需要进行安全认证后方可上市销售。属于自律安全认证的电器产品无需像安全认证范围的产品一样进行工厂检验和定期检查。该提案已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但新指定产品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三)《属于自律安全认证的消费品的安全标准修正提案》(G/TBT/N/KOR/207)
提案内容包括:(1)修订属于自律安全认证的儿童金属珠宝饰品的现行安全标准;(2)阐明在将产品的名称从“儿童金属珠宝饰品”改为“儿童珠宝饰品”之后,所有由儿童使用的珠宝饰品均纳入“自律安全认证”范围;(3)公布一项新的法规,要求使用无铅焊料焊接珠宝饰品的连接部分;(4)强化标准,将总含铅限量从600毫克/千克降低到300毫克/千克;(5)公布一项关于使用高分子物质,包括塑料珠宝饰品的新法规,某些特殊的邻苯二甲酸盐(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的含量应低于0.1%;(6)制定测定总的含铅量和邻苯二甲酸盐(酯)数量的新测试方法;(7)改进表示方法以防产品名称和珠宝饰品类型的重叠;(8)关于属于自律安全认证的消费品,要求制造商或进口商向安全认证部门报告,证实安全性,并随附分别由测试实验室和检验机构按照类型出示的测试报告和安全证明,在向市场交货前或海关清关前确定其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该提案的拟批准和生效时间为2010年1月1日或稍后。
(四)《畜产品标签标准修订草案》(G/TBT/N/KOR/208;G/SPS/N/KOR/319)
草案修订内容如下:(1)如果把新鲜产品转换为冷冻产品,根据《畜产品加工法》, 应以不遮盖或去除原标签的方式补充声明转换日期;(2) 营养声明增加了“每份”的参考量(表 3),腌蛋:50g。
(五)《食品标签标准修正提案》(G/TBT/N/KOR/209)
该提案的主要内容有:(1)撤销进口产品标签中要使用圆括号一前一后用韩语和外语标示产品名称的要求;(2)允许将除了糖浆外的原料或食品配料的名称用作糖浆产品名称的一部分;(3)撤销要求标明饮用咖啡浓缩液推荐加水量的法规;(4)将下列具有安全问题的食品添加剂从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列表中删除:对羟苯甲酸丁酯、尼泊金乙酯、对羟基苯甲酸异丁酯、异丙基苯甲酸异丁酯。
(六)《指定儿童健康保健企业标准拟定草案》(G/SPS/N/KOR /314)
该草案制定了相关标准,将致力于改善儿童偏爱食品的安全营养及提供儿童膳食服务的公司指定为儿童健康保健企业。
(七)《儿童偏爱食品质量认证标准拟定草案》(G/SPS/N/ KOR/315)
该草案将儿童喜爱食品划分为“零食”和“正餐”,并制定了儿童偏爱食品安全与营养的质量认证标准。
(八)《食品添加剂标准与规范拟修订》(G/SPS/N/KOR/316)
本法规草案拟修改以下14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食品绿No.3(坚固绿FCF);食品绿No.3 铝色淀(坚固绿FCF铝色淀);食品红 No.3(赤藓红);食品红No.40(诱惑红);食品红No.40 铝淀(阿洛拉红铝色淀);食品蓝No.1(亮蓝FCF);食品蓝No.1铝色淀(亮蓝 FCF,铝色淀);食品蓝No.2(靛红);食品蓝No.2铝色淀(靛红铝色淀);食品黄No.4(酒石黄);食品黄No.4铝色淀(酒石黄铝色淀);食品黄No.5(落日黄FCF);食品黄No.5铝色淀(日落黄FCF铝色淀)及 食品红No.102(新胭脂红)。为使食品添加剂标准与食品编码分类协调一致, 本法规还拟修改食品红No.2(紫红)及食品红No.2铝色淀(紫红铝色淀)的使用标准。
(九)《修改水生动物疫病控制法案部级条例》(G/SPS/N /KOR/317)
新制定的水生动物卫生证书附件免除以下水生动物疫病的规定:(1)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未列明疫病:条石鲷虹彩病毒(RBIV)、病毒性神经坏死病(VNN)、传染性胰脏坏死病(IPN);(2) 在出口国和韩国都存在的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列明的疫病:嘉腊鱼虹彩病毒(RSIV)、传染性低温造血组织坏死病(IHHN)。该条例批准和生效日期为2009年2月24日。
(十)《食品标准和规范的修正案草案》(G/SPS/N/KOR/320)
该草案主要内容包括:(1)制定了咖喱粉、胡椒面、辣椒粉等内总黄曲霉毒素(Aflatoxin B1, B2, G1及G2)的标准,并制定和修订了相关检测方法;(2)制定了玉米、其它类粮谷及其简易加工产品内脱氧瓜萎镰菌醇(Deoxynivalenol)及玉米赤霉烯酮(Zearale none)的标准,并制定和修订了相关检测方法;(3)制定了类似壮阳药(chlorodenafil及cinnamyldenafil)的标准和检验方法;(4)制定和修订了农产品内杀虫剂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5)制定和修订了鲜切产品内大肠杆菌O157: H7的规范; (6)制定了冷冻鱼头和其它鱼类副产品内铅、镉、甲基水银等重金属,以及组胺培植大肠杆菌及细菌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