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玩具因铅含量超标被召回的事件屡屡发生,2009年2月2日,澳大利亚政府公布了有关儿童玩具中铅和某些元素的最新要求,取代现行的于2007年开始实施的《贸易实践法》(Trade Practices Act)对玩具中含铅的禁令。
不过,现行的有关进口玩具或游戏品、储蓄盒、铅笔、漆刷、气味和形状仿食物橡皮中可迁移铅和某些元素的违禁品海关条例仍然生效。
最新要求的主要内容 — 从2010年1月1日起:
儿童用手指漆应符合澳大利亚标准AS 8124.7-2003第4.4条玩具安全第7部分 – 儿童用手指漆的规定(类似EN71-7);
其它儿童玩具应符合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AS/NZS ISO 8124.3:2003玩具安全第3部分 –某些元素的迁移(类似EN71-3)。
儿童玩具的定义
儿童玩具是以儿童玩耍为设计目的或明确用途的产品,但不包括儿童用的体育用品、露营用品、自行车、家庭和公共游乐场设备、蹦床、电子游戏、采用内燃机或蒸汽机为动力的模型,以及时尚珠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