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投资报》4月21日报道,越南贸易部近日颁布《关于发放和管理原产地证书相关手续的第七号通知》(07/2006/TT-BTM),提出将首次颁发出口商品电子原产地证书(C/O)。据此《通知》,越南企业申请电子原产地证书(C/O)将由该部通过电子管理与发放原产地证书系统(eCoSys)进行发放。按贸易部规定,出口企业首次申请原产地证书必须向发放机构提交法人档案,以便对企业实施更有效地监管,避免目前经常出现的仿造原产地证书现象。
来源: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