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已于2月开始实施,该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可用做原料固体废物的进口管理工作,有利于防治进口废物原料带来的环境污染。
新标准是在1996年原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的经济与社会形势修改发布的,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在进口废物原料的禁有物、严格控制物、夹杂物和放射性检测方面都做出更加严格的限制。
新标准在原标准只对废金属进行放射性检测的基础上,规定对所有进口废物原料都要进行放射性检测;废纸的一般限制夹杂物控制比例由原来的不超过2.5%加严到不超过1.5%,严格限制夹杂物控制比例由原来的不超过0.03%加严到不超过0.01%;同时在“控制标准和要求”中专门增加了“进口废五金电器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应不低于废五金电器总重量的80%,其中可利用金属的含量应不低于废五金电器总重量的60%”等。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