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1日发布公告,决定将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日本和美国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反倾销调查的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06年6月28日。 2004年12月28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日本和美国的进口环氧氯丙烷进行反倾销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税则号为29103000。 据悉,鉴于此案案件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延长调查期限。
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