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2日,美国环保署(EPA) 颁布一项最终法规。该法规规定了盖达落立[Imidacloprid]在以下作物内或表面的残留限量:大豆种子为1.0 ppm 、大豆粉为4.0 ppm。该法规已于2005年7月13日生效。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