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日,阿根廷经济部贸易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14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电梯(Ascensores)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但未有足够证据表明该倾销对阿根廷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决定不对中国电梯征收反倾销税,终止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428.1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3年1月23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电梯启动反倾销调查。2023年9月19日,阿根廷经济部贸易秘书处发布2023年第1563号公告,对该案作出初裁。
原文链接:https://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400000-404999/401114/norma.htm
转载链接:http://www.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1044&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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