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关于提出对某些种类的动物实施人道的捕捉标准》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提案。要求各成员国的主管部门制定对已根据捕捉标准测试的捕捉机进行认证的程序。此外,在一个已经过协议的时间表内对19种动物禁止使用未经认证的捕捉机。
这19种动物是山狗(coyote)、fischer、浣熊(raccoon)、貂(Ermine)、北美山猫(Lynx)、北美獾(Badger)、欧洲海狸(Beaver)、欧洲水獭(Otter)、北美水獭(Otter)、狸(Raccoon dog)、貂鼠(Marten)、麝鼠(Muskrat)、紫貂(Sable)、欧洲山猫(Lynx)、欧洲獾(Badger)、狼(Wolf)、北美海狸(Beaver)、美洲野猫(Bobcat)、松貂(Pine marten)。
拟批准日期为2006年底,拟生效日期应在该指令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之后第二十天生效。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