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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家电回收条例年内实施 拒收最高罚10万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5-08-09    阅读:7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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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我国已将电子垃圾处理的规范化、法制化提上日程,一系列的法规都进入了制定或试行阶段。国家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高振杰处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家发改委围绕《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展开紧张的工作。此外,国家发改委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目前已进入审查阶段,今年年内有望正式通过并强制实施,今后家电的生产者、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否则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这些法规还在制定或审批阶段,这些法规如若正式施行,有望弥补我国治理电子垃圾过程中“法规”缺位的问题。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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